老师,我们首笔出口退税收到报关单了,收汇金额14400 问
同学你好, 发票金额=报关单金额=14400 不涉及汇率 按照人民币开, 备注上 把运保费体现出来 答
销售收入客户不要发票的,已做无票收入及税务申报, 问
未开票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开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以后补开发票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开票 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已开票 一般纳税人:在附表1未开具发票列填负数 答
请问26年劳务费前面的大类还能选劳务吗,这张发票 问
不合规 这个已经改成了加工维修服务 答
国补,省补,厂补4s店如何做分录?卖车的时候 问
1.. 收到国补/省补(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2. 收到厂补(厂家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卖车正常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
老师,长期资产关联,是什么,我们公司26年1月份买进来 问
同学,你好 要关联的。就是固定资产 答

存货中非正常损失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要从成本中转出,那进项税转不转出来?人为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进项税咋整?
答: 你好 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 不需要转出 。因为管理不善的需要转出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1.自然灾害、管理不善引起的丢失和火灾分别是属于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2.是不是所有的正常损失都记入“管理费用”,非正常损失都记入“营业外支出”?
答: 您好,学员,非正常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因为今年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非正常损失取消了自然灾害一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虽然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但其损失要记入‘营业外支出’,具体分录如下, 账务处理方法: 1、保管中发生的定额内的合理损耗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2、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毁损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3、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应收款等)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自然灾害导致的货物损失,不需要做进项转出,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需要做进项转出,记入管理费用???
答: 您好 这样理解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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