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您帮我看一下这种情况能怎么处理: 有个员工在今天进行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发现要补缴5000元的税款。经他核实,是在2019年3月份,当时的财务人员把2018年的年终奖加上2019年3月份的工资一起并入2019年3月的当期收入进行申报了,导致汇算清缴时出现需要补缴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还有办法进行处理吗?

963156505
于2020-03-19 15:33 发布 1200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3-19 15:47
你现在想要怎么修改
改年终奖单独申报吗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不一定有些税务局有教这些规定,但是有些税务局没有这个规定
可以申报试下
可以
2025-05-09 13:09:01
1,首先,会计和税法存在口径差异
2,你需要取判断你这里差异是什么原因导致
3,如果是口径差异导致不用更改
4,如果是差错导致就需要根据差错原因去更改
2022-05-20 18:16:28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2024-03-04 10:06:31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2-04-15 09:14:16
在右边菜单,财务报表
2022-03-17 11: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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