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的土地和房产,股东离婚后,将公司名下土地和房产(非股权)给了配偶,这种情况下,办理产权转移是否需要纳税?如果需要,涉及哪些税费?

七七
于2020-03-18 19:00 发布 1028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18 19:12
办理产权转移是否需要纳税?如果需要,涉及哪些税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67号文)之规定,离婚分割这种通过无偿让渡取得的股权,按照原持有人的股权价值和合理税费作为收入,收入和原值是等同的,也就是说股权转让的纳税基数(收入-原值)=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就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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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追问
2020-03-18 19:14
赵海龙老师 解答
2020-03-18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