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四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是31702.42元,全是单位自己开具的税率3%的发票,没有税务局代开发票,1月缴纳的税款如图,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小于30万不是可以免征增值税吗?为什么还会缴增值税呢?又为什么只有城建税,没有教育附加呢?
成就的短靴
于2020-03-16 13:48 发布 85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3-16 13:52
您好,如果您们单位第四季度有开过增值税专票就需要缴纳专票部分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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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十万以内免增值税,这个销售额含让税务局代开的专票销售额
2019-05-21 23:55:17

您好,这个金额是不含税金额,不包含的,开了专票就需要缴税的。
2020-11-27 11:29:21

您好,小规模月销售不超10万免征增值税,对年销售额有要求,连续12个月销售额不能超过500万元,否则,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了。税务局代开专票的,不能免征增值税,如果自开普通发票和代开专用发票,月不超过10万元的,自开普通发票免增值税,代开专用发票要交增值税的。
2019-02-15 21:33:16

第二栏是税务局代开,第三栏是自开票金额,填在第三栏
2017-04-07 07:29:29

你好,税局不管代开多少都是不免征的
2017-08-09 2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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