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房地产行业,以前不管收到定金还是首付款还是按揭款,我们的会计分录都是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新收入准则之后,是不是说:收到定金(定金一般是在未签订销售合同之前收的)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收到首付时,借银行存款,预收账款(预收要转到合同负债),贷:合同负债?等交房后在确定收入?如果发生了面积差需要补款,那么会计分录又应该怎么做呢?请如果不是很了解新收入准则的老师不回答,因为我们单位已经实行了新收入准则,所以一直在考虑今后的会计账务处理,谢谢

胡半仙
于2020-03-14 14:40 发布 3026次浏览
-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