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我们公司之前一直欠税未缴,本月有留底的进项税额,税局发了通知说将这部分留底的进项税额抵减之前欠缴的增值税及滞纳金,请问如何针对这个调整分录?

金子
于2020-03-09 20:41 发布 1187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3-09 20:43
你好,
(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如果可以抵减的话,做账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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