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静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2020-02-20 20:28

不需要,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

文静老师 解答

2020-02-20 20:30

请参考,不得从销项抵扣的进项税业务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不需要,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
2020-02-20 20:28:49
你好!营改增后不用转出
2016-10-21 11:00:58
你好,以前也是正数吧,只是现在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吧
2016-11-28 15:22:21
视同销售比之前增加了(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取得用于简易征收项目,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顾物抵扣了进项的需要进行进项转出。
2017-02-12 10:02:49
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以及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与进项税额转出的关系,错综复杂。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一定就要转出,是否要转出,要看进项税额有没有抵扣,要分清进项税发生的时间与物品转移的时间差异,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尤为重要。   一、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1、用于简易计税办法、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营改增后带来了非应税项目的调整,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服务、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等。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1)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2)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非正常损失货物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进项税额转出);在所得税中,需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损失(“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营改增后应税劳务内涵有所扩大,增加了交通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接受的旅客运输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   5、与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与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
2016-08-23 10:20:3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