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19年的10月接了一个建筑装饰劳务分包合同,我们公司再跟每个工人班组签班组合同。甲方在20年的1月分支付了我们劳务款。我把工人的工资直接转给签班组合同的班组长,班组长再打给农民工的,班组长不开票给我们,我现在以农民工工资表入账做成本,以发放工资的形式申报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这样操作合理可行吗?
Angelpa
于2020-02-05 14:03 发布 7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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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存在查账风险的,最好直接付款给民工,或有民工的签字工资表
2020-02-05 14:05:37

你好,这一部分钱单位承担还是个人承担要在签订劳务用工的时候就约定好
2019-07-04 16:58:25

您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9-07-04 15:48:04

你好!是的。是会产生的了。
2019-11-19 15:30:44

您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9-07-04 15: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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