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取得对方开局的发布或者设计的发票可以抵减成本吗?我本身就是广告公司,对方也是。还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缴条件,和征缴比例。我是吉林省。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税法作答。谢谢老师
喔喔
于2020-01-17 08:43 发布 708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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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广告费内容的就会涉及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7-09-14 10:18:39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可以
2021-07-10 15:37:29

营改增后,文化事业建设费 就缴纳广告业增值税纳税人为缴费人,按照缴纳广告业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依照3%费率计算缴纳。
由于广告设计不再归入广告服务范畴,而是归入了“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中,广告设计行业不再是广告业增值税纳税人,从而不再缴纳广告业增值税。“营改增”后,广告设计业将按“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这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相比过去,广告设计行业由于不用缴纳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税费负担大为降低。
除广告设计外,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策划、播映、宣传、展示等都要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8-08-08 12:22:52

需要按广告收入的3%缴纳的,也要交的
2018-06-15 11:40:06

你好同学,这个税没有地方的特殊规定,是全国统一的
是可以当成是费用的税前扣除的
2020-01-17 10: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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