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支付劳务费时到税务局发票,税务局按照5%征收营业税金及附加,7%城建、3%教育费附加、2%地方教育费附加,0.1%水利基金,并按照1%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算法与税法上规定的说法不一致:不超4000,按(所得-800)*20%,超4000,按所得*(1-20%)*20%计算,请问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按1%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来的?好困惑啊,求解~~~~~{:
慈祥的耳机
于2014-10-09 11:09 发布 58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的,需要企业代扣代缴,具体的看你发票,备注备注,有支付企业代扣代缴的需要。
2021-08-06 17:26:15

看发票备注,有支付企业代扣代缴的需要
2019-08-22 10:02:16

这个各地不一样,要是没有扣会在发票上面写支付单位需要代扣代缴
2019-07-17 15:04:13

收入类型:
税前收入:
200000.00
元
计算结果:
应交税款: 57000.00 元
税后收入: 143000.00 元
减除费用: 400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160000.00元;适用税率: 40%;速算扣除数: 7000.00元
2019-08-06 15:27:15

你好,增值税1%,城建税是增值税的7%,(教育税附加有些地方免征,问当地税务局)。要交个税,个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
2021-12-30 11: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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