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全年收入总额总额347万,成本307万,费用25.5万,4月预激2900元,没有调增减,没亏损。别的专项扣除也没有,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347-307-25.5=14.5,然后14.5万-6万=8.5万,8.5*10%-1500-2900=4100?这样算对不?

三一
于2020-01-13 09:29 发布 916次浏览
- 送心意
五条悟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累计扣除费用6万是没有填写啊。
2023-02-21 17:25:06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3-03-03 17:25:57
您好,您的算法是正确的
2020-01-13 09:46:54
你好,你这是要求做什么呀
2024-06-12 13:12:04
个体工商户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
2018-01-10 1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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