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假设我们公司是A公司,我们A公司其中一个股东成立的另一家公司为B公司,现在B公司因为之前的贷款还不上,找了中小担保公司现在又找重新贷了一笔新的贷款来还之前的旧贷款,但是银行这边要求不能直接由B公司直接还钱,现在的意思是银行先把这笔贷款下放到B公司,B公司再把这笔钱转到我们A公司的账户上,再由我们A公司直接把这笔钱还给中小担保公司,这样做对我们A公司会存在风险吗?如果这样操作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来支撑呢?

悠然
于2020-01-09 09:44 发布 7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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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 追问
2020-01-09 11:24
朴老师 解答
2020-01-0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