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4年之前亏损了100万,然后2015-2018年至今盈利了50万,剩余的亏损额50万超过6年不能用了,我司2019年开始盈利了50多万,我们是外资企业,分配给股东是无需缴纳20%个税的,但我现在的问题是我可以分配利润吗?
浮生半日
于2020-01-07 14:09 发布 695次浏览
- 送心意
洛洛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1-07 14:56
您好,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累计余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根据企业章程或者投资者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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