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单位16年签订了一个简易计税施工合同到19年12月已开具2个多亿的发票。19年12月时新签合同甲方变更成了另一家企业,新的甲方要求我们将之前的发票红冲并重新开具给新的甲方,请问可以红冲嘛?是否有税务问题

优美的铃铛
于2020-01-06 13:06 发布 812次浏览
- 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2020-01-06 13:12
你好,如果甲方是变更之后还是原来的性质是可以的啊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红冲发票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有什么不同——是一个意思的;
2022-03-11 11:51:48
你好,负数发票已经开出来了吗?你看一下有发票号码了吗?如果是的话,这个没法撤销,
2023-10-18 15:28:38
你好,稍等我看一下回复您。
2023-07-03 15:25:54
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以下原因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方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销货退回或部分退回
开票信息有误
发票联无法认证
应税服务中止(比如装修到一半不装了)
销售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
2022-03-10 22:22:18
你好,当月的直接作废,跨月了需要红冲的,这个是专票还是普通发票的?
2022-08-29 10: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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