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1-06 08:3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规定,自2019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27927元(9309元×3倍),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睿锐 追问

2020-01-06 09:06

谢谢。那不是按不超过4%吗老师?比如说去年月平均工资是3万,但是社平工资是7000,而今年的个人缴费金额是955,要怎么纳入计税

朴老师 解答

2020-01-06 09:13

就是工资计税基数不超过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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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一月份3万减去5000)*3% 二月份5万-1万)*10%-2520-第一个月预交。
2022-02-10 16:28:25
你好,需要交个税到700乘以3%。
2022-02-16 10:22:00
扣除了起征点,然后扣除了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之后的吗?如果是的话, 5万乘以10%减去2520减去之前预缴。
2022-03-25 17:33:43
对这个人负担的社保是需要减去的。
2022-01-06 15:53:42
你好 ;     单独做一个表格 可以的。 年终奖可以单独发 和单独报个税的  
2022-01-18 11: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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