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是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今年的2月份的时候开了一张正数专票,3月份我把之前那张发票红冲了,开了个负数发票出来,3月份的申报期我是0申报,现在12月份我也开票了,开的也是简易计税,我想把之前开的发票已经缴纳的税额抵了,账务和申报表都怎么处理呢

彪壮的睫毛膏
于2020-01-04 08:47 发布 1006次浏览
- 送心意
洛洛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1-04 09:19
您好,根据你说的你不存在抵以前缴纳的税款,因为你实际就是2月交了一次税,后面3月一正一负没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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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只能去税务局申报
2022-05-06 15:45:51
这个是购买货物的还是成本费用的?
2022-05-17 16:47:52
您好,首先您要确定该发票能否作为有效税源凭证,如果符合税务登记要求,则可以作为有效的税源凭证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并从销售方取得发票,销售方应当出具正数发票,但是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出具负数发票,如果是发生退货的情况,可以出具负数发票,这种发票也是有效的税源凭证,可以作为进项税申报。拓展知识:负数发票的出现是为了可以更好的抵扣税款,减少税负,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023-03-15 11:46:50
你好
正常申报阿,只不过你的销售收入是负数的。但是增值税税务局是不会退给你的
2022-03-01 13:45:00
同学,你好,。可以根据税控系统打出的明细及统计的未开票明的申报。税控系统打出的明细,就直接抵减了冲红发票。
2022-02-13 0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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