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税务系统中想拉(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在 问
同学,你好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在“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项下点击【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模块进行操作。 答
老师,建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是认缴制。其中一个 问
同学,你好 这个40%,400万有实缴吗?? 答
老师您好 公司销售医疗设备 有时会自己买电脑配 问
你好,可以报销的,这个没问题 开公司抬头发票就行 答
老师:有没有比较规范的工资表模版发我一份呀。比 问
您好,给个邮箱发您表格好不好。员工起诉公司,赔偿不按基本工资算,重点看情况: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按解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比如月均 8000 元 = 基本工资 5000 %2B 绩效 2000 %2B 补贴 1000)算,1 年工龄给 1 个月,违法解除给 2 倍;没给够加班费,按合同约定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比如约定 6000 元 = 基本工资 4000 %2B 岗位工资 2000)算,平时加班 1 小时按 6000÷21.75÷8×150% 算;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按当月应得工资(除加班费外,比如 7000 元 = 基本工资 4500 %2B 奖金 2500)算差额 答
老师,公司内部自然人之间采用股权激励方式转让股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看那份文件
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老师,现在是出文件,增值税发票是没有抵扣期限吗?
答: 是的 新文件是取消了 360天认证期的规定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发票认证是什么软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文件在哪里下载
答: 不需要下载,是网络平台里,里边带着


果子 追问
2020-01-03 14:43
玲老师 解答
2020-01-03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