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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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税局报告 情况
2020-05-20 17:27:19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2017-06-20 16:48:06

你好,登报,声明遗失,办理丢失证明
2017-03-20 15:08:36

您好。
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然后接受主管税局处罚后销号,之后才能按正常程序领票开票。
2021-03-06 19:01:43

你好!
用销售方发票的复印件做账就可以了。
2018-09-01 0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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