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社保局调减人员问题 该员工11月离职(11月社保也帮他缴了),正常情况12月份开始减员操作,谁知社保局11月份该员工还是欠费,我就把该员工12月欠费社保注销了,打算元旦后在注销1月份社保,再调减。1-15号国税局缴社保 然后国税局将钱转给社保局15-30号,如果选择国税局15-30号缴社保,那么国税局将社保费次月15-30转给社保局,老师我理解对吗?

610801988
于2019-12-28 10:43 发布 223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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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801988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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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老师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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