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刚刚检查发现9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异地预缴增值税)附表4的本期实际抵减金额没有填写,然后主表里我手动填写了,就是实际我应缴纳的增值税抵减了异地预缴的,我到11月份申报增值税抵减项目发现有期初余额,然后我就抵减了,相当于9月份的异地缴纳我抵减了两次,今天去税务局修改了报表,但是跟我的账上有几分差额,怎么做账啊
顽皮
于2019-12-26 16:18 发布 1214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12-26 16:21
你好,计入营业外里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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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增值税预缴,不需要申报了。
2018-09-14 10:03:35

你好,在当地自己申报的不是预缴
就是缴纳的
2020-01-28 21:28:08

您好,预缴税额需要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该表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小于等于当期申报表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同时会在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反映,如果当期预缴税额比较多,预缴税额大于应缴税额,当期不足抵减的部分应填入《税额抵减情况表》第5列期末余额栏次,即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可以结转下期抵减。
所以您多预缴的增值税会体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5列期末余额栏次,下期可以用来抵扣。
为您提供解答
2019-02-20 18:58:07

你好建筑的吗
附表四,建筑异地预缴本期发生额和实际抵扣金额还有主表28蓝
2022-02-20 17:13:48

您好,一般都是用标准申报。集成是纳税人选用的,不是一定要通过这个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只是通过一表集成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能够达到相对简便的作用。预缴申报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2020-07-15 00: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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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16:21
小黎老师 解答
2019-12-26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