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复合计征消费税 在组价时为何会用到从量税部分?例如自产自用组价公式:“【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在这个公式中 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起到是什么作用!在我认为这个组价组的不应该是从价税部分吗?不是应该等到最后计算应纳消费税时才会用到从量税部分吗?

闪闪的诺言
于2019-12-19 09:10 发布 317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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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没有同类售价的情况下,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B定额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2B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B定额税
所以消费税=(20万*(1%2B10%)%2B800*2*0.5/10000)/(1-20%)%2B800*2*0.5/10000=5.6万
2020-02-22 14:07:26
你好,同学。
复合计征就是从价+从量。自然 要考虑从量部分。
2019-12-19 10:04:08
你好,这个需要缴纳消费税 (1600*40*(1%2B10%)%2B1600*2*0.5)/(1-20%)*20%%2B1600*2*0.5=19600,这样计算的。
2021-12-01 16:18:00
组成计税价格 =[20 ×(1 %2B 10%)%2B 800 × 2 × 0. 5 ÷ 10 000]÷(1 - 20%)= 27.60(万元),应纳消费税额 = 27.6 × 20% %2B 800 × 2 × 0 . 5 ÷ 10 000 = 5.60(万元)。
2022-01-08 11:19:43
组成计税价格 =[20 ×(1 + 10%)+ 800 × 2 × 0. 5 ÷ 10 000]÷(1 - 20%)= 27.60(万元),应纳消费税额 = 27.6 × 20% + 800 × 2 × 0 . 5 ÷ 10 000 = 5.60(万元)。
2020-03-14 15: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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