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我们老板和其他老板合伙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做了一个项目,这个项目是他们合伙干的,所以项目一旦做完,就要分红给其他老板,你看这样做税收筹划可以吗?让其他投资这个项目的老板成立有限公司,然后再通过他公司账户打款投资我们公司的某个项目,等项目完工以后,我们公司交完企业所得税再分红给的款打到他公司的账户上,是不是这个老板的这笔分红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了呢?
邓世芳
于2019-12-18 11:12 发布 10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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