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 我司是一般纳税人, 10月不含税收入:59861.30元,销项税额:4813.70元,价税合计:64675元,其中:因公司在异地有消防安装工程,去了异地开具发票,不含税收入:40733.94元,销项税额:3666.06元,价税合计:44400元,缴纳了异地税:814.68元,城建税:57.03元,教育费附加:24.44元,地方教育:16.29元,个人所得税:162.94元,印花税:44.40元。10月认证发票:不含税:67954元, 进项税额:7720.97元,价税合计:7720.97元。 问题: 1、 为什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什么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2、 我想问怎样申报通用申报表的附征三税,因为增值税不用缴纳,那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都不用缴纳,但在异地已缴纳的税,应怎么申报?
xian
于2019-12-12 16:50 发布 84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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