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销售商品价格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2019年9月发生交易或事项如下,请编写会计分录。 发出200 000元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5日支付加工费70 000元、增值税9 1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8日收回半成品时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 000元。以上款项均已用银行存款付清。

崖余。
于2019-12-07 14:46 发布 43055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