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司(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将苏州的研发中心单独成立了一个公司B,法人与A相同,A与B签订了研发服务合同,每月A给B打款(咨询服务费),B给A开票研发服务费,请问A与B之间是否可以算作“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这样B公司就可以免征增值税了,对吗?
炙热的火
于2019-12-06 14:17 发布 88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营改增中应税服务包含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就有研发和技术服务,应交增值税,为什么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又免征增值税?
2015-11-16 12:21:13

你好
看增值税减免政策那章
2021-07-08 16:40:19

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项目?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2016-02-23 10:51:53

技术咨询服务费如果免征增值税,开票税率选择星号
2019-04-19 19:14:37

这个事项本身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但政策给了免增值税的特殊规定
2020-07-18 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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