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向国外客户提供一台设备,设备是无偿使用,但后期会向客户按月收取服务费,设备出境需要报关,从而形成出口收入,是否能视为设备出口?设备的成本应该如何分摊?该业务在境外发生的所得税能否抵减境内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自然的菠萝
于2019-12-06 09:05 发布 259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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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视同设备出口,你这里是。
你这直接是按设备确认为成本。
可以抵减。作为正常的外销销售处理。
2019-12-06 09:14:16

应纳所得税税额为零,不交所得税,不做分录
2020-07-31 21:37:20

领导不认全部确认收入,但可以按实际开票交税,明年把未确认收入的那部分开票金额在确认收入,不交税,这样两年的账务都是收入与税金不匹配,今年多,明年少,这样会有什么样的税务风险呢?
2016-07-29 08:41:38

你好,账务上没什么不同,都是正常入账提折旧,只是允许在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
2019-11-12 11:31:27

您好, 账上按月计提折旧的
2021-12-17 16: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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