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11月缴纳5个月房租(包含2020年第一季度的)。11月分录做的借:预付账款50000(含税) 贷:银行存款 50000 摊销房租 借:管理费用_房租10000 (含税) 贷:预付账款10000。问题一、12月收到发票后,两笔分录都冲红,再按不含税部分入预付账款再重新摊销房租,这样操作规范吗? 问题二、进项可以一次性抵扣么?(涉及跨年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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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12-06 08:58 发布 867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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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操作是规范的,
2进项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2019-12-06 08:59:41

,借,管理费用 -2000,贷预付账款--暂估预付 -2000
,借,管理费用1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00贷预付账款 2000
2022-04-01 16:15:17

如果包含12月份的话,12月就开始平摊。没包括就在1月开始
2022-01-06 15:17:48

你好,是的,是这样处理的
2021-10-20 18:22:32

你好,这样做对的没错的。
2021-10-14 17: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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