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承租人C,与出租人B签订了一个390万的融资租赁合同向出卖人A购买了一台机器。租期三年。我们C按照合同已汇了首付款与一个月租金给出租人B,并收到了对方的发票。请问我们能将这390万记作固定资产吗?另外这些发票怎记账?

工商财税李生
于2019-11-18 23:42 发布 777次浏览
- 送心意
赵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财税实操讲师
2019-11-19 00:10
同学你好,取得390万发票,支付收付款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390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XX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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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英老师 解答
2019-11-19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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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