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关于所得税算清缴的问题,2016年补缴2015年度的所得税,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这笔业务实际发生在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所补的税款,老师为什么说此举不影响2016年的利润呢?我可以理解为是没有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而入的是“利润分配”科目?所以不影响本年度的利润吗?

熊猫公主
于2016-03-31 12:29 发布 835次浏览
- 送心意
冯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 会计师 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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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补缴部分不走本年利润科目。入的是“利润分配”不属于本年度的利润表。
2016-03-31 12:31:09
去年的
2018-06-04 14:46:40
如果你补缴的金额不大,可以直接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如果金额大,是这样账务处理的
2019-02-23 09:20:43
您好,结转损益时,借:本年利润,12406.36,贷:所得税,12406.36。
2017-04-27 22:22:1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16-08-10 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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