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1-15 09:13

你好,保险单可作附件另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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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借银行 贷其他应收款
2024-06-17 15:10:39
您好,计提借成本费用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2022-04-20 11:00:31
您好, 是的,这个是收付实现制的费用
2023-11-12 21:44:13
您好!税务账,是要按权责发生制
2024-03-08 15:17:02
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支付首期保险费一般被认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并且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较长,要求投保人按合同约定持续不断地支付保险费,对投保人来说也会有一定困难。特别是寿险合同具有储蓄性质,投保人身险只是投保人的一种投资选择,也应当允许投保人放弃这种投资方式。 所以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超过规定期限60日或保险人催告之日起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即保险费支付与否,只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如果投保人不按约定支付保险费,最终结果只能导致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而不会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不能强制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即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2020-05-22 10: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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