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国内一家母公司,在香港有子公司,子公司员工通过工作签证回国内母公司给予技术指导,全年累计超过183天在国内工作,该香港子公司员工工资是由香港子公司发放,按香港的法律以在香港纳个税,且该员工未与母公司签订任何合同以及未在公司任职,这种情况下,该子公司员工需要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果需要缴纳,是个人申报还是母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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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11-09 18:22 发布 1764次浏览
- 送心意
逸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需要缴纳个税的。需要母公司代扣代缴
2019-11-09 19:29:28
您好!1、员工在香港薪酬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国内的薪酬部分也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若员工在香港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国内的基数计算,如果在香港多交可以抵,少交要补交。
2014-09-12 15:54:20
同学您好,您说的是分红款是吗
2021-07-28 10:36:28
子公司直接自己购买就可以了
2019-04-11 17:24:30
同学你好
这个不可以的
2.可以
交印花税和所得税
3.都可以
2022-01-19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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