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注册是以分公司的形式注册的,实际经营2个月至18年12月后就没有营业。一直是零申报。公司搬迁加入新股东重新注册了个新公司。原分公司一直没有注销。资产报表上资产只有货币资金38.74万元,固定资产10.67万元(车和电脑)。负债只有其他应付款50万元(投资款),亏损0.58万元。7月份车辆过户新公司,车管所要求分公司开票给新公司,就随便开了个1万的发票。现分公司要进行注销。帐面固定资产就是亏损9.48万元,(变现价车1万,电脑0.28万元,折旧0.1万元),其他应付款余(50万-1万-0.28-38.74=10.17万),这个10.17万是要做营业外收入吗?固定亏损的9.48万与之对冲吗?

徐
于2019-11-06 19:15 发布 79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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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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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