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1月城投集团成立全资博海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同年4月增资至6800万,14年转让全部股权给城建集团,18年7月城建集团转给华创集团,同年12月又转给了民生集团,改名为民生置业,19年四月增加3个股东,增资至34000万,同年10又减资至14000,这其中涉及到什么税?公司最初有一块土地,如果改名,需要交哪些税?
5fsshz
于2019-10-29 21:07 发布 129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10-29 21:30
你好,同学。
你这涉及到的是股权转让,涉及到所得税和印花税。
如果这土划转,那么就是视同销售处理,按正常的销售交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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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要退的股东需要有别的股东接受其中的股份 不然不可以退
2019-10-30 14:37:23

你好,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也可以其他股东增资
2019-05-21 09:43:37

你好,按章程签订日期算起
2018-03-12 11:42:17

你好,将其他应付款转为实收资本,要有股东会的决议书
2016-09-08 19:54:42

你好,没有规定必须分别同时打款的
第一次交500万,可以一个出400万,一个100万
也可以一个股东全部出了
最终符合一个80%(1600万),一个20%(400万)就可以的
2021-11-26 16: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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