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司与2018年4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度款),并已收款20%.但由于我司未达到乙方技术要求,乙方现在要与我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我方退回进度款,请问老师账务怎么处理?同时开出的发票由于超过一年,怎么处理?可以开红字发票吗?

随风
于2019-10-28 11:31 发布 82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10-28 11:33
你好,同学。
你是开具红字发票,将之前的开票时做的分录冲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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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个是可以使用的额
2022-12-11 10:46:07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哈,可以
2022-12-11 10:38:19
你好,同学。
你是开具红字发票,将之前的开票时做的分录冲红处理。
2019-10-28 11:33:44
应计入什么科目?
2018-07-06 11:31:17
你好!
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3%)
2019-07-12 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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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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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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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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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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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