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8年员工年终奖在19年2月发放一半金额,剩下一半在这个月发放,之前未申报,可以一起合计在这个申报吗?可以单独不予工资一起申报吗?怎么申报

郡主
于2019-10-28 10:31 发布 1086次浏览
- 送心意
赵妍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ACCA
2019-10-28 10:33
你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您公司19年2月份发放的年终奖未申报,与本月年终奖一起申报,操作上是可行的,因为一年只申报了一次。
但是2月份的年终奖,未按期申报个税。以后不建议这么操作,会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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