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征收率3%减按2%计算

有些错我们不必力争
于2019-10-26 20:57 发布 13492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0-26 21:00
您好
1.从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且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此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还有专门从事旧货买卖的企业,在销售旧货的时候也是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 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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