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大秦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10-22 10:02

是的,差额申报需要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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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什么提示,有截图吗
2023-04-11 09:54:15
你好!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起征点是月销售额2万季度是6万不是30万,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对归属地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执行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04-14 22:08:03
 你好 ;     你上期是否有欠缴金额 ; 有的时候这个申报表  系统会  读取数据;  你要核对下是否是实际的 ; 如果不一致的; 找税务局给你后台处理申报表 ;你再报哈   
2022-06-22 16:57:34
你好 你会被税务局列入异常的啊
2022-07-11 07:21:41
你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有关广告文化事业建设费事项: 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广告服务应缴费额=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3%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含税广告收入-含税广告成本
2022-01-11 11: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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