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0-18 16:38
转发宁波税局,一、对于购销关系真实,票货相符一致,其发票也是销货方自己合法取得、真实开具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因销货方未申报缴纳税款,所以不需要税务稽查立案。企业仅需在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作进项税额转出(类似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理)即可,其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转入成本。这一部分合法取得的专用发票因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利润减少。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涉及当年度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假设本月没有发生其他涉及增值税的事项,贷方“进项税额转出”在月未时应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补交该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涉及以前年度增值税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同时按补交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提取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对于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移交稽查立案查处)的情况。
此类发票意味着没有真实交易,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其相应的“原材料”属于虚构。此时需会计调整,相应冲减原会计分录。由于其恶意虚开取得专用发票,故对其补缴增值税,不存在增加成本的问题,调账后实际增加了利润。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如果是本年度:红字冲销原会计凭证分录
借:原材料等科目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因红字冲回进项,自然会产生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可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记未交增值税或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实际是单纯进行了补税角度的处理,尚未涉及处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二)如果是涉及以前年度调整:对于以前年度,补税的处理不影响利润,可直接借记红字进项,贷记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对利润的影响在于对上年虚增存货导致的利润进行调整,可直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增权益。
1.调整进项及补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2.调整以前年度存货虚增及所得税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支付滞纳金、罚款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也应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公司去年多计提了20000的工资(给大股东),但没发,现在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法人用微信支付员工工资和社保费怎么会计分 问
使用其他应付款-替代银行存款就行 答
老师,老板想转让股权,现在老板100%持股A和B公司,现 问
因 A 公司净资产为负且未实缴,无潜在价值时,0 元或象征性 1 元 较合理;若有潜在价值(如技术、渠道),双方协商或经评估定公允价。 内部决策:A、B 公司(因老板 100% 持股,做股东决定),同意转让 / 收购。 签协议:老板(出让方)与 B 公司(受让方)签《股权转让协议》,明确价格、权利义务等。 税务申报:缴印花税(万分之五,0 元转让则计税为 0 );因净资产负,老板无所得,个税 0 申报。 工商变更:备变更申请书、协议、决议等材料,到工商办股权变更,换发 A 公司新执照 。 答
您好,老师,麻烦问下咱自己厂生产的橡胶制品出口需 问
跟国内是一样的,只是开普票,税率0% 答
请问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时,不扣除预计净残值吗? 问
你好,这个跟残值没关系的。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