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比如我司9月份收到供应商的发票一张,税率开16个点,已认证,10月份供应商要求我司红冲,发信息给其开红字发票,结果申请红冲的时候税饿差0.1元,供应商未开票,让我司直接在信息表上作废,这样来来往往弄了四次才成功,但是供应商只开了一张发票,后来在10月份申报的时候,系统提示有进项税额转出3641.37元,经查明,刚好是这四次红冲的金额,但是其中三张已经作废了,按道理来说应该只有一张票额的数据才对,怎么会有这么多,这种情况是怎么造成的,怎么处理?

L88
于2019-10-18 09:47 发布 1241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10-18 10:04
你们是去税务局作废的吗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020-06-30 10:37:09
你好,11月份就要进行转出。
2021-11-29 15:54:05
你好,如果你公司开具的红字发票申请,对方给你公司开具的红字发票,是这样的。
2018-10-08 10:00:00
如果不认证把原发票及抵扣联退给供应商,如果不退的话需要认证做账,然后再进项转出。
2018-02-27 12:51:01
你好,还是用原来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不需要撤销
2017-05-31 15:05:2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L88 追问
2019-10-18 10:08
郭老师 解答
2019-10-18 10:10
L88 追问
2019-10-18 10:24
郭老师 解答
2019-10-18 10:25
L88 追问
2019-10-18 10:27
郭老师 解答
2019-10-18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