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今年1月份企业未享受税收减半政策优惠多交了一半的房产税,全额是2000元,减半是1000元,只要交1000元即可,当时交了全额2000元,并且按2000元计提缴纳的税费。本月已经收到了税局的1000元退税,并且该退税已经用于缴纳本月的房产税1000元,请问老师,这种情况,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需要调整之前的会计分录吧?
Celia歆歆
于2019-10-14 12:03 发布 7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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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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