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19-10-11 09:3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核定征收的建筑安装企业向外进行项目分包时,分包收入额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应当全额作为"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改增以后没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这个事情,但是大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都按照此文件执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建筑企业,分包收入额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应当全额作为"应税收入额"

【福建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否准予扣除劳务分包后的余额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有没相关的文件可以发我,网上没有找到相关的文件规定。

【福建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收的建筑业企业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扣减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

郭老师 解答

2019-10-11 09:34

有地方政策是这么回复
具体最好参考你当地税务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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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根据不含税收入*应税所得率*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018-04-25 09:20:48
您好,有的,如果没有财务人员,没有建立账套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的。
2018-06-23 17:15:39
您好!核定征收就是按收入*核定的比例然后乘以25% 查账征收就是按利润乘以25%
2017-03-02 09:31:18
你好,这个看税局给你核定的是多少哦
2020-04-01 12:51:01
你好,企业所得税=收入*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
2019-02-13 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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