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因为分公司现在还没正式成立也没有完整的手续资料,所以分公司人员的差旅费发票抬头是总公司的名义,但分公司承担这笔费用,分公司现在还没有钱,所以是个人垫付,分公司怎么做账啊?
暖心浅唱ing
于2019-10-10 12:56 发布 823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是的 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统收统支的话 是可以开总公司的来报销的
2020-02-10 13:18:45

借:管理费用等--差旅费
贷:其他应付款--XX个人
2019-10-10 13:01:55

你们 增值税独立核算的吗
2019-08-06 14:49:20

你好,不可以的,分公司的发票抬头,款项就应当由分公司支付才是的
2019-07-15 22:12:30

你好,请入总公司账务
2020-05-13 10:18:2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