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10-09 10:32

是的 从10.1-12.31原来的服务业加计扣除金额提高了

媛来 追问

2019-10-09 10:34

我们是活动公司,是属于服务业吧

玲老师 解答

2019-10-09 10:36

这个看服务业的销售额要超过整体销售额的50%才可以  现在兼营的企业好多 要按实际 
2019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最新政策

2019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最新政策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纳税人类别判断.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适用

2、行业、销售额占比判断.

a.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b.销售额占比=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但在确定主营业务时参与计算的销售额,不仅指纳税人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的销售额,其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也是可以参与计算的.

c.销售额占比的计算区间.

2019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最新政策

4月1日前成立的纳税人,以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之间四项服务销售额比重是否超过50%判断,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以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

4月1日以后成立的纳税人,成立后的前3个月暂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待满3个月,再以这3个月的销售额比重是否超过50%判断,如超过50%,可以自第4个月开始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此前未计提加计抵减额的3个月,可按规定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 还有一种情况,某些新成立的纳税人,可能成立后的前3个月未开展生产经营,如果前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0,则在当年内自纳税人形成销售额的当月起往后计算3个月来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其次、若符合适用条件,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1、声明规定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注意, 加计抵减政策按年适用、按年动态调整.一旦确定适用与否,当年不再调整.到了下一年度,纳税人需要以上年度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来重新确定该年度能否适用.这里的年度是指会计年度,而不是连续12个月的概念.

2、声明表中勾选行业.

只能单选,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再次、具体抵减计算操作步骤

1、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公式: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注意,如果纳税人满足加计抵减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并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允许纳税人在此后补充计提,补充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再追溯抵减和调整前期的应纳税额,但可抵减以后期间的应纳税额.

2、计算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公式: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3、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以抵减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项服务行业范围

享受四项服务加计抵减政策的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媛来 追问

2019-10-09 10:40

我们公司就是属于现代行业,100%的,已经加计抵减几个月了,现在提高到15%,我下月申报增值税时直接可以按15去填了是吧

玲老师 解答

2019-10-09 10:41

对 就是比以前扣除的金额多了5% 其他操作和以前一样的

媛来 追问

2019-10-09 10:43

好的,谢谢

玲老师 解答

2019-10-09 10:45

不客气的! 如果您这个问题已解决请给老师点五星好评!祝您工作学习愉快!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基本上都是选择1%的,你有优惠政策就要勾选的
2023-02-13 17:47:44
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022-03-22 08:56:21
你好;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1/1208/16/33036914_1007708248.shtml可以了解下大概的优惠政策在里面的  
2022-03-15 09:26:36
同学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当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的工业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10〕87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2010年年报统计范围仍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2011年定期报表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扩展资料: 我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对纳入定期统计报表范围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以及住宿餐饮企业的销售(营业)额及从业人员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分为: 一、限额以上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二、限额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三、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1.“小升规”企业纳税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三年内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优惠,第一年减按应纳税款的30%征收,第二年减按50%征收,第三年减按70%征收;2.支持和引导“小升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后的“小升规”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小升规”首次上规企业,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水利建设基金当年减半征收,如当年已缴纳的,次年减半征收。 3.“小升规”企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单位缴纳部分享受3年政策优惠期,即允许其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在每年6月份减征。 4. “小升规”企业首次上规奖励,其中市级财政奖励2万元,鼓励各县(市)区给予配套奖励。 5.各县(市)区以“小升规”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实缴税款为基数,在3年内对实缴税款地方财政新增部分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6.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2年履行缴费义务且劳动关系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稳定就业工作, 申报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包括因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原因)少于单位当年度平均参保人数1.5%的“小升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额度为申报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单位实际缴费部分的50%。
2021-11-23 18:11:30
你好,直接就写自愿放弃加计扣除优惠的就可以了,开头写尊敬的某某税局领导,我公司是某某公司,自愿放弃加计扣除优惠
2021-11-17 10:25:4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