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甲打款到公户,然后把货提走了,要求开票给公司乙,公司乙走账后,再把钱退回个人甲,这种开票合规吗? 个人甲几次对公打款,发票是要求开给不同的公司,这些公司也走账了,这种开票有风险吗

阳光☀️明媚
于2019-09-26 17:34 发布 2528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9-09-26 17:38
1、严格讲是不合规的。乙公司会有涉税风险的。
2、开票没有风险,但是建议要取得受票方委托这个人支付款项的委托书,避免给你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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