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一个项目设立一个分公司,分公司地址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城市,分公司没有资质,开发房地产的收入与成本可以在分公司核算吗?如果土地证办在总公司名下,分公司预缴增值税可以扣除土地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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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9-24 17:02 发布 2103次浏览
- 送心意
可可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9-24 17:46
房地产公司分项目核算,一个项目一核算。土地证可以办在总公司名下的话那就是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以总公司为纳税主体了,预缴增值税是按照预征率来预征的。土地价款的扣除是结转收入成本后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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