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在还在筹建期,研发支出怎么 问
你好,筹建期与生产无关的研发支出不可以加计扣除, 答
老师,如图,这种怎么设置呢 问
生成连续日期序列:在空白列输入10月1日,下拉填充到10月12日,得到包含 11 日的完整日期列表。 数据透视表设置: 插入数据透视表,将完整日期列拖到 “行” 区域; 右键日期字段→字段设置→勾选 “显示无数据的项目”; 数据透视表选项→“对于空单元格,显示:” 填0(或留空)。 匹配原数据:把 “产品 & 工序、数量、金额” 拖到 “值” 区域,即可自动汇总,无数据的 10 月 11 日会显示(值为 0)。 答
有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吗 问
您好,这个税率表是有的,4级税率 答
当月进项发票(专票)必须入账吗,备注有留底税额 问
同学,你好 最好是入账 答
老师,个体户开茶室,茶桌按小时提供茶水,工商选择什 问
工商经营内容:核心选餐饮服务(不含油烟)、食品销售(需办食品经营许可),可增棋牌室服务、茶具销售等一般项目。 税务核定:按小规模纳税人,2025 年增值税减按1%(月销≤10 万 / 季≤30 万普票免征),附加税减半,经营所得个税多核定征收(各地 0.5%-2% 不等),年应纳税所得额≤200 万部分个税减半。 答

老师 如果我们公司以前多交了税(企业所得税 城建税 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 能抵扣吗?
答: 如果是多交的 那就要么抵扣以后的税金 要么退税 是可以抵扣的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答: 你好,缴纳土增税可以税前扣除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房地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 三个怎么计算?
答: 你好,按以往的文件为例,增值税为11%计算,现在为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2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 1、一般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11%)*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简易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5%)*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A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2017年7月销售普通住宅预收房款1110万元,根据当地的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2%。则: 1、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不含增值税收入=1110/(1+11%)=100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不含增值税收入*土地增值税预征率=1000*2%=20万元。 2、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应预交的增值税税款=1110/(1+11%)*3%==30万元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1110-30=108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1080*2%=21.6万元。 从上述结果来看,虽然计算简化了些,但预交的税款比正常计算的方法下要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可按照”上述方法进行计算,但在个别省市,强制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我认为有些欠妥。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3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沿用上例,该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20万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待开发项目达到完工条件,相应的收入及成本结转损益时,将土地增值税转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0 但有的企业在预交土地增值税的同时就将其转入“税金及附加”,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和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则。 还有的企业在预交土地增值税的同时将其转入“预付账款或待摊费用—待转土地增值税”,在符合完工条件时再转入“税金及附加”。我认为这样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期末余额更能准确反映土地增值税在项目未完工时应该预交的金额,更能反映出期末资产负债状况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所以,我个人更倾向于这种会计处理方式。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快乐每一天 追问
2019-09-12 16:46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9-1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