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假如2018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A,未注资,A公司2018年实收资本为0,盈余公积为0,资本公积为0,实现净利润-100万,2018年合并集团报表中未编制抵消分录, 2019年以0元的价款转让49%的股权(非同一控制),仍具有控制权,2019年双方均未注资,合并报表日,A公司实收资本为0,资本公积金 、盈余公积为0,报表日A公司实现净利润-10万元,请问2019年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调整分录应当如何编制? 2018年-100万未分配利润是否需要转让一部分给少数股东
柳骅峻
于2019-09-02 14:02 发布 1818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09-02 16:37
你这95%属于成本法核算
你并没有体现在个别报表
你转让个别报表处理
借,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支出
贷,长投
合并报表2019年末就不存在了
分录是
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
借,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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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提供的分录,是这个意思
2019-03-12 13:47:21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就是过度了一下这个科目
总体的结果和你说的一样
规范化
2020-03-11 20:09:14

需要做两笔分录才是的
2018-12-20 15:21:23

你好 不对的 最后一步分录改成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 贷 利润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50
2020-01-03 14:51:25

你好,对的,是的,弥补亏损完还有盈利的,是这么做的。
2023-01-11 13: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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