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公司小,业务少,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合适吗?税务上会计应该怎么做比较好?
Momo58
于2019-08-21 10:22 发布 14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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