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7-29 11:15

上海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深圳证券
深圳上市股票分别为第一类上市股票、第二类上市股票和第三类上市股票。
1.第一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而言其主体企业设立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应在5000万元;
(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以上,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达到10%以上;二是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2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一。
2.第二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的实足营业记录应在1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2000万元以上;
( 3 ) 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的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且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达到10%以上;二是近2年度税前利润均达到400万元以上,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近2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二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在1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1000~1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750人,且其中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到500万元以上;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25%以上;(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零点五。
3.第三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500万元以上;
(2)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5%;
(3)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其票面金额,且无累积亏损;
(4)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近年度股本利润率达10%以上;二是近年度税前利润达100万元以上,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此外1年度税前利润一般应较其前1年度为高,未来近年度的税前利润预测值应不低于前1年度,且股本利率在10%以上;
(5)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符合下列条件:记名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500元至5万元的股东的人数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应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
(6)董事、监事和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额及其合计总额应符合交易所的规定;
(7)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及实际持有或控制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将其持有的股票按交易所规定的数额或比率,委托交易所指定的机构保管,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出售,所取得之委托保管股票凭证不得转让或抵押,且1年期限届满后,委托保管的股票应按交易所的规定领回。
创业板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创业板上市要求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创业板上市的意义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创业板上市要求,创业板上市的意义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 拟上创业板公司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 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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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深圳证券 深圳上市股票分别为第一类上市股票、第二类上市股票和第三类上市股票。 1.第一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而言其主体企业设立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应在5000万元; (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以上,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达到10%以上;二是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2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一。 2.第二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的实足营业记录应在1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2000万元以上; ( 3 ) 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的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且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达到10%以上;二是近2年度税前利润均达到400万元以上,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近2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二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在1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1000~1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750人,且其中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到500万元以上;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25%以上;(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零点五。 3.第三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500万元以上; (2)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5%; (3)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其票面金额,且无累积亏损; (4)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近年度股本利润率达10%以上;二是近年度税前利润达100万元以上,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此外1年度税前利润一般应较其前1年度为高,未来近年度的税前利润预测值应不低于前1年度,且股本利率在10%以上; (5)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符合下列条件:记名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500元至5万元的股东的人数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面额之和应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 (6)董事、监事和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额及其合计总额应符合交易所的规定; (7)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及实际持有或控制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将其持有的股票按交易所规定的数额或比率,委托交易所指定的机构保管,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出售,所取得之委托保管股票凭证不得转让或抵押,且1年期限届满后,委托保管的股票应按交易所的规定领回。 创业板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创业板上市要求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创业板上市的意义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创业板上市要求,创业板上市的意义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 拟上创业板公司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 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2019-07-29 11:15:38
你好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证券及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众人士可根据各个交易所的规则下,自由买卖相关证券及股份,买入股份的公众人士即成为该公司之股东,享有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总结: 第一,必须是我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其发行的股票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2021-08-21 15:55:34
上市条件: 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机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2015-09-06 09:26:41
主板接口:指沪深交易所的主板接口。 (1)法律主体: 1)主体类型:依法开设且合理合法续存的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期限:长期运营三年以上; 3)主营: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执行董事、高級技术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变动。 (2)财务与会计 1)纯利润:最近3个会计年度纯利润均为正数且总计超出人民币3000万余元;纯利润以扣减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收入:最近3个会计年度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计超出人民币5000万余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计超出人民币3亿元; 3)股本总额:发售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余元; 4)财产:最近一期终无形资产摊销(扣减土地使用权证、河面养植权和采矿权等后)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不高过20%; 5)其他:最近一期终不存在未填补亏本。 中小板上市条件 中小板:全名中小企业板。是以深圳交易所的主板市场中单独开设一个区域。上市条件与主板接口相同。以“小盘”为最突出的特点,流通盘约为1亿以下。 (1)法律主体:同主板接口 (2)财务与会计:同主板接口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股票:于2004年在深圳交易所起动,相对于主板接口,创业板上市条件门坎较低。 (1)法律主体: 1)主体类型:依法开设且合理合法续存的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期限:长期运营三年以上; 3)主营:理应主要经营一种业务,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执行董事、高級技术人员: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控股股东: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变动 (2)财务与会计 1)纯利润、收入:最近2年持续赢利,最近2年纯利润总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赢利,且纯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纯利润以扣减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股本总额:发售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余元; 3)财产:最近一期终资产总额不少于2000万余元; 4)其他:最近一期终不存在未填补亏本。 科创板上市条件 1、累计两年净利润超过5000万元,或近一年净利润超1亿元,企业预估市值高于10亿元。 2、一年营收超2亿元,超15%的营收总额用于研发投入,企业预估市值高于15亿元。 3、一年营收过3亿元,且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额超1亿元,市值不低于20亿元。 4、一年营收总额超3亿元,企业预估市值高于30亿元。 5、已拥有知名投资机构投资,主要产品或业务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未来发展前景好且目前已经拥有一定研究成果的企业;医药企业至少取得一项突破性临床成果,总市值不低于40亿美元
2020-02-07 16:21:32
老师,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17-01-09 11: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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