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帮我看一下,我公司会不会存在涉税风险。情况如下: 我公司是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现我们地方相关部门要求,为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的工资必须由建筑公司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不得直接支付给劳务公司。次日,我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委托付款书,内容大致为:劳务公司的农民工工资由建筑公司代为直接支付,劳务公司根据支付的工资数额开具发票给建筑公司,个税由劳务公司代扣代缴,我建筑公司只按照劳务公司提供的工资表扣除个税后的实际金额发放。 我的担心如下:

从开始到现在
于2019-07-24 12:16 发布 1480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从开始到现在 追问
2019-07-24 12:19
从开始到现在 追问
2019-07-24 12:22
从开始到现在 追问
2019-07-24 12:25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07-24 12:27
从开始到现在 追问
2019-07-24 12:43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07-24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