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帮我看一下,我公司会不会存在涉税风险。情况如下: 我公司是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现我们地方相关部门要求,为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的工资必须由建筑公司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不得直接支付给劳务公司。次日,我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委托付款书,内容大致为:劳务公司的农民工工资由建筑公司代为直接支付,劳务公司根据支付的工资数额开具发票给建筑公司,个税由劳务公司代扣代缴,我建筑公司只按照劳务公司提供的工资表扣除个税后的实际金额发放。 我的担心如下:
从开始到现在
于2019-07-24 12:16 发布 1461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7-24 12:18
你的担心是什么? 没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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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担心是什么? 没写出来
2019-07-24 12:18:58

你好,同学。
要的,你作为发放企业,你是要代扣代交的。
要交个税的。
2020-07-05 18:31:56

不用
劳务公司申报
2022-04-03 12:25:08

劳务派遣人员个税由谁来代扣代缴
由实际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参见个人所得税法
现在很多建筑行业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账户,那通过农民工专用账户支付的民工工资由建筑企业待扣缴还是劳务派遣公司待扣缴
通过专户发放,由实际分包单位代扣也就是劳务公司
2020-07-23 06:10:43

同学您好,应该是劳务公司给建筑公司开票的吧
2021-12-07 2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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